5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水文局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和省水文局的安排,对全市17个全省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连续两天,六测次的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工作。
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水文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文质函字〔2018〕10号)和《2018年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省水利厅组织各市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对市水利局核查确定的15个全省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两次水量、水质同步监测工作,分别为5月和9月。每次连续监测两天,每天取样三测次,取样时间分别为17:00、24:00和次日8:00点。
根据省水利厅水量水质监测要求,流量监测按照水文测流规范要求进行。监测方法可根据各入河排污口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流速仪法、浮标法、溢流堰法、容量法等方法进行监测。
本次计划于9月19日完成全部室外和实验室监测工作。